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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会员

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单位会员服务条例

(有任何疑问和不解请致电 021-51089117 或 发送邮件至 MA@longandfield.com

一、会员申请条件及入、退会程序

(一)、会员申请条件

  1. 认同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宗旨及章程;
  2. 从事并购相关业务的投资银行中介机构及企业集团;
  3. 积极参与并购公会活动并形成业界影响力;
  4. 常务理事会员:由两位常务理事推荐,经常务理事会审核;
  5. 理事会员:由两位理事推荐,经常务理事会审核。

(二)、会员入会程序

  1. 阅读并了解《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章程》;
  2. 填写《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会员申请表》,与相关文件一并提交至并购公会秘书处会员部;
  3. 并购公会会员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核会员入会资格;
  4. 并购公会常务理事会负责审核理事会员入会资格;
  5. 确认入会后,由秘书处颁发会员证或理事牌。

(三)、退会程序

  1.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公会,并交回会员证或理事牌;会员如果1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公会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;
  2. 会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经常务理事会会议审核通过的,其会员资格予以取消:
    a. 会员触犯国家法律,受到刑事处罚的;
    b. 严重违反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的,给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造成重大名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的;
    c. 会员的批准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被当地民政、工商管理部门吊销的;
    d. 一年未参加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组织的活动的。

(四)、会员重新入会

会员在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后,间隔一年以上再次申请成为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会员的,须按照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新会员入会程序的规定执行。

二、会员权利及义务

(一)、会员基本权利

  1. 本团体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  2. 参加本团体的活动的权利;
  3. 获得本团体的服务的优先权;
  4. 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  5. 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(二)、会员基本义务

  1. 执行本团体的决议;
  2. 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;
  3. 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;
  4. 积极参加本团体的各项活动;
  5. 按规定缴纳会费;
  6. 向本团体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
  7. 积极配合公会网站、会刊、数据库的补充和维护;
  8. 指定专门部门、专门人员负责与本团体的联络工作;
  9. 每年介绍2名会员加入公会。

(三)、会员的权利与义务

    级别 资质 权利 义务
    会员 1、从事并购相关业务的投资银行中介机构及企业集团;
    2、行业声誉良好。
    1、享有会员基本权利;
    2、享受会员基本服务;
    3、公会颁发会员证;
    4、对公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。
    1、履行会员基本义务;
    2、年费:3,000元人民币。
    理事会员 1、从事并购相关业务的投资银行中介机构及企业集团;
    2、三年以上从业经验;
    3、 行业声誉良好。
    1、享有会员基本权利;
    2、参加理事会议;
    3、 享受理事以上级别会员服务;
    4、 公会颁发理事牌;
    5、 对公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。
    1、履行会员基本义务;
    2、 积极支持公会工作,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;
    3、 入会费:80,000元人民币;
    4、 年费:5,000元人民币。
    常务理事会员 1、从事并购相关业务的投资银行中介机构及企业集团;
    2、五年以上从业经验;
    3、具有行业影响力。
    1、享受理事会员所有服务;
    2、优先享受并购公会所有服务;
    3、参加常务理事会
    4、公会颁发常务理事牌;
    5、对公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。
    1、履行会员基本义务;
    2、积极支持公会工作,参加常务理事会议;
    3、对秘书处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;
    4、入会费:150,000元人民币;
    5、年费:5,000元人民币。